镇供党委〔2015〕13号
各辖市、区供销合作总社,新区社发局,社直各企业,机关各处室:
经市社党委研究决定:
刘亚平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主任科员,免去其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审计处副处长职务;
颜光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合作事业处副处长, 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起;
束玉山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吴烨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合作事业处副主任科员;
陈玉同志任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审计处副主任科员。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