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薄弱地区扶贫招商和特色农产品展销会、’2017海峡两岸(江苏)名优农产品展销会车辆租赁招标合同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17年农产品展销会(简称)车辆租赁招标
(二)项目地点:镇江市体育会展中心会展馆一、二楼(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
(三)服务内容:
1.提供符合招标方要求的车辆(大巴 辆,考斯特 辆,商务车 辆,小轿车 辆);
2.负责提供参会相关人员的接送站车辆;
3.负责展会期间参会人员从酒店到会场的接送工作;
4.负责在10月14-18日其他临时性突发情况的车辆提供;
5.每辆租赁车辆须配备一名专职司机;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单位基本要求
(一)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范围须包含汽车租赁;
(二)投标人所供出租车辆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
(六)投标书中需注明所提供的车型、车辆数、每辆车的载客数和租赁费用(元/辆/天);
(七)投标方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各项费用;
(八)租期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九)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中标单位责任
(一)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于一周内完成合同的签订事宜;
(二)投标单位应严格遵守保密协定,不得对任何组织或个人透露关于服务内容条款的相关信息。
五、投标书的编制及递交
(一)投标单位编制《服务报价单》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逐项说明,否则投标无效。《服务报价单》的任何文字,投标单位不得自行修改。如有疑问,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方,由我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统一解答;
(二)投标人标书中应包含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投标人概况:包括简要历史、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等;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企业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以上证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并且真实有效;
3.投标书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表达准确,不得有涂改增删;
4.标书应按照规定填写一式三份(分别标以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5.投标人填写投标书后,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姓名、日期,将投标书密封,密封袋外写上日期、加盖公章,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至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书无效(即废标):
①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
②投标书未盖单位公章;
③缺少企业资格证明文件或提供虚假证明者;
④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填写,或内容不全、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
⑤投标书逾期送抵。
⑥投标人须对将提供的服务质量要求提供保证承诺书,承诺书作为投标书不可缺少的要件。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有违背承诺的事件产生,甲方有权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三)本次招标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上午10:00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镇江市梦溪路54号镇江市供销合作总社3楼316室,联系人姚强,联系电话88814188。
2017年8月25日